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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氏自然順位獎學金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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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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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:每一學年申請一次,以未曾申請過此獎學金者優先申請。申請資格為:中山醫學大學物理治療學系四年級以上(含)在學生,第三學年學業總成績及操行均達80分以上,於骨科物理治療、神經科物理治療、小兒物理治療、心肺物理治療等專業必修相關科目有傑出表現,或是學生具備有持續專精物理治療專業知識、熱忱專業物理治療服務、努力追求物理治療手法精進、跨領域科系創新合作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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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|
名額:每學年共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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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|
金額:每學年一萬二千元整。每學年頒發總獎學金共計頒發新台幣一萬兩千元整,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後一個月內匯入該專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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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條 |
審定:符合上述資格學生由捐款者唐詠雯女士審核,審核標準以在校總成績、專業必修檔修課程成績(骨科物理治療學暨實習、神經物理治療學暨實習、小兒物理治療學暨實習、心肺物理治療學暨實習)、操行成績、與人格特質,整體考量審核之。獎學金由學校直接匯入學生帳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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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條 |
附申請表格及推薦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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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條 |
受理及截止日期:每一學年共一次申請,提出申請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(提供含三年級上下學期學期成績的在校總成績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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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條 |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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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相關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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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、唐氏自然順位獎學金申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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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修正記錄: |
110年02月22日 |
109學年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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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10月29日 |
114學年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|